中医药等传统医学在带瘤生存中有何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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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癌症患者会因这样那样的原因去尝试中医药治疗,或者会向专科医生咨询有关中医药治疗或者其它非主流治疗的问题;这种尝试有几个动机:中医药毒性小,可能会预防复发或者可以控制肿瘤进展。目前社会上确有一些患者在初次治疗结束后长期吃中药希望它产生防复发的效果,或者在肿瘤进展期间孤注一掷,希望中药能诞生奇迹。

有这种现象,也不怪中医药等传统医学或者自然医学之类非主流治疗,因为现代医学也不是能很好地治疗癌症,且不少治疗不仅价格昂贵,而且毒副性反应比较大。那么,在癌症治疗中,中医药或者其它的非主流治疗到底有多大的价值呢?

谈到“恶性肿瘤”,首先需要申明的是,这是一个西医学概念。在中医学中是没有“癌”这个概念,或者说“癌”在两种医学体系中的定义完全不同。

“癌”或“恶性肿瘤”是基于细胞和组织病理学以人体细胞和组织学形态变化而确定的一类疾病的总称,与“感染性疾病”的命名类似,“恶性肿瘤”的诊断包含了一大类临床表现各异和预后各不相同的疾病。细胞学和组织学甚至是分子生物学诊断,是确定一种疾病是否属于癌症的金标准。基于解剖学的角度,目前尚有约5%的患者可在体内发现“癌细胞”,但是癌细胞的起源点或者说原发灶难以确定。

1859年现代医学发展史上里程碑式的人物德国的鲁道夫·魏尔肖出版了《细胞病理学》一书,确定了“癌”或者“恶性肿瘤”这一大类疾病的生物学基础。魏尔肖当时是德国柏林大学慈善医院的病理学教授,他利用显微镜对癌症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发现“癌细胞”是一种非常态细胞,会快速大量地繁殖,破坏患者体内的健康组织,最终导致患者死亡。而后他推论,治疗癌症最符合逻辑的方法应该是解决掉体内这些破坏性的细胞。这种说法是西医学治疗癌症的基础。在当前主流医学框架内,几乎所有的抗癌疗法都源于这个概念:尽一切可能杀死癌细胞。

中医学起源于《黄帝内经》,是一种整体医学体系,对于疾病的分类和描述,使用的是一种以症状为主要依据的分类系统,综合了患者的主观体验和医生的临床观察。传统医学典籍中类似“癌症类疾病”的临床表现自《黄帝内经》开始就散见于各种文献的疾病描述中。如元代朱震亨在《格致余论·乳硬论》中所述的“奶岩”,即类似今日临床所见的“乳腺癌”。

当前我国社会上的宣称以中医药为主治疗癌症的机构和个人不少,有些甚至冠以近似官方的称号。然而,没有哪一位大学附属癌症中心的教授或者学科带头人能够宣布单用中医药可以治愈某种癌症。我曾经就中医药在肿瘤临床中的价值和地位问题向他们请教,然而他们的观点均认为中医药有助于癌症相关症状或者抗癌治疗反应的缓解,在肿瘤治疗中居辅助性的地位。我认为,他们经历过中医学的系统训练,且处于主流医学体系之内,观点是可信的。

在我长达20年左右的医学生涯中,没有接触到过真正在病理确诊而后被中药治愈的病例,然而经由经典的手术、放化疗手段治愈的癌症病例确实不在少数。相反,一些极端的治疗个案中,由于采用了一些有毒的中草药,患者因之出现肝肾功能衰竭的倒也不少见。

然而,就此否认中医药学在癌症治疗中的价值显然是比较冒失的,因为确有一些患者使用中药获得了症状的缓解。除了少数成分明确的提取自中药的成分如三氧化二砷外,在我国乃至世界范围,尚缺乏高质量的研究证明中医药具有治愈癌症类疾病的价值。我国的研究多数属于辅助放化疗减毒减症方面,主要见于各大癌症中心的中医科。

国外一流的癌症中心多数在开展所谓的整合肿瘤学研究,其治疗地位多数属于症状控制或者康复治疗措施的一部分,多数中心认可世界各民族的传统医学中的一些疗法有助于缓解患者的症状,能够促进康复。如MSK癌症中心就建立了一个庞大的草药数据库,以期进一步发现这些草药在癌症治疗或者康复中的价值,已经有不少研究成果问世。

那些宣称可由中草药治愈癌症者,多数是那些民间非法行医者,或相信“传统文化博大精深”的民族自大主义者。癌症类疾病很难在较短的时期内被完全克服,从大众心理上讲,总会有人在走投无路,或者恐惧经典抗癌治疗手段的毒性的情况下,去相信那些“无毒而神秘”的治疗传说或神话。

未来,自然疗法仍然会以各种形式出现在癌症患者身上,科学对其的理性认识也会进一步深化。作为患者,应学会从科学方法论的角度去审视这种现象,而不是简单地否认和过度夸大其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