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过度治疗?

关注问题

过度治疗是一个有争议的概念,也很难有一个明确的定义。过度医疗的提出是医学界主动反思,自我检审力图优化医疗行为的一种自我鞭策。反观人类的行为,几乎各行各业每个人都可能存在某种形式和某种程度的“过度”。例如,商品的过度包装,农产品的农药过度使用,养殖业的抗生素和激素问题,商业广告领域的过度消费问题等广泛存在。就个人行为领域而言,

由于医学问题的复杂性,常规医疗活动很难完全避免的过度医疗问题。过度医疗有着复杂的制度和心理背景,医患双方微妙的责任关系中,现有科技水平对疾病认识的局限性等均参与了过度医疗现象的形成。如果简单将过度医疗解释为一种经济利益驱使下的趋利行为,确实是有点过度将之简单化了。

在某些情景中,过度医疗可能也是由患者自身引发的。如对肿瘤复发的过度焦虑引发的过度检查和过度治疗,例如乳腺原位癌是不需要化疗的,已经有证据表明化疗会提高死亡率。然而,一些患者过度迷信化疗是预防复发的良药,其实化疗是在某种条件下达到降低复发率和死亡率的。笔者曾见到某一线乳腺肿瘤中心在患者的强烈要求下执行原位癌的术后辅助化疗的情况。

笔者认为,该不规范措施虽非医生建议;但医生模棱两可的回答导致了过度治疗的发生。

一位在癌症中心多年的教授说得精辟,可做可不做的治疗与检查最好不做!颇有一定道理。中国抗癌协会曾做过一个三甲医院乳腺癌规范化治疗的抽样调查,在诊治方面欠规范之处还是颇多的。事实上,做到完全规范确实很难,即使在各项制度与惩罚措施健全的美国也难以避免不规范的医疗措施。而且美国的医疗成本极为高昂,而在中国在如此低成本的医疗服务价格下享受廉价服务就很难对医疗质量提出过高的要求了。

过度医疗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现象,有着复杂的成因和必然性,也有着一定的合理性。过度与不足之间的界限很难把握,即使是以规范指南共识作为标准。如果将之简单解释为医务人员的道德败坏,医疗机构的逐利行为显然有失公允,也不利于医疗从业人员和患者之间密切合作关系的建立和维护。

笔者此处单列过度医疗一节,其目的在于:

首先,提醒广大患者关注过度医疗这个客观现象,避免受到它的伤害,主要是自身来源因素导致的伤害。

其次,对已经发生的过度医疗以更多的理解,不是简单以道德和逐利原因解释之。

再次,患者应积极与主诊医生沟通,有助与避免减少过度医疗;如非急症,对医疗服务给予合理的再评估,如MDT/第二诊疗意见等。

最后,对谨慎选定的医疗团队给予足够的信任,避免耽误医疗时机。作为患者,需要有一定的决策智慧以求在诊治获益和诊治相关伤害,治疗不足和治疗过度之间获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