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宫颈癌继续妊娠,怎样随访?
关注问题在我国,已经诊断为宫颈癌的孕妇,能否继续妊娠,取决于诊断时的孕周和肿瘤的分期,原则上,我们建议在妊娠20周以前发现IA2及更高级别的宫颈癌孕妇终止妊娠,并接受治疗。对于强烈要求继续妊娠的宫颈癌患者,有下列的治疗原则:IA1期可以期待治疗至生产;IA2-IB1期、肿瘤直径<2cm、淋巴结阴性,进行单纯的子宫颈切除或广泛锥切;IA2-IB1期(肿瘤直径<2cm)、淋巴结阳性或IB1期(肿瘤直径≥2cm)或更高级别的子宫颈癌,以铂类为主的新辅助化疗是唯一可以保留胎儿至成熟的方案。而一旦疾病进展,就建议根治治疗,所以继续妊娠过程中需要严密随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