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切除子宫还是剔除肌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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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子宫有了肌瘤,解决办法就是斩草除根,连同瘤子一起切除子宫。后来,人们的认识发生了变化,认为为了几个良性肌瘤而切除年轻女性的子宫,是外科手术的失败!于是,只剔除肌瘤、保留子宫以观后效的手术应时而生。剔除或切除?这是个问题!

目前子宫肌瘤几乎不会影响女性的预期寿命,但在100多年之前却是妇女的噩梦—一旦证实子宫上长有“瘤子”,它就必须被切掉!1840年,法国的Amussat医生创造了子宫肌瘤剔除术。顾名思义,子宫肌瘤剔除就是在子宫壁上切开一道口子,努力把其中的肌瘤挖出来,然后再缝合子宫壁的伤口,从而保留子宫的完整性。1922年,美国Mayo报告了909例子宫肌瘤剔除术;1945年,英国的妇科手术大师Bonney又报告了806例,并于次年出版了关于子宫肌瘤的专著。之后,子宫肌瘤剔除术得以全面推广。Bonney认为,为了半打纯属良性的肿瘤而切除年轻女性的子宫,不啻一次外科手术的彻底失败!

但是明确诊断子宫肌瘤以后,哪些患者适合行子宫肌瘤剔除,哪些又适合做子宫切除呢?标准一直在不断变化之中。

以前认为,对于40岁以上无生育要求的妇女和对于45岁以上的妇女,如果子宫肌瘤达到需要手术的标准(子宫总的体积超过怀孕3个月时的子宫大小、单个肌瘤直径超过5厘米、有月经过多或月经淋漓的症状甚至引起了贫血、有压迫膀胱引起尿频尿急或者压迫直肠引起便秘),一般建议子宫切除而非肌瘤剔除。

但是目前更趋于保留子宫,甚至认为,只要患者要求,无论年龄大小、有无生育要求、肌瘤位置和数目,只要能排除肌瘤恶性病变的可能,明确子宫颈无病变,从技术上手术可行,不至于因剔除过多肌瘤发生大出血甚至休克,都可以尝试子宫肌瘤剔除而不是切除子宫。

的确,子宫对于维持女性“身心”的完整性非常重要,甚至可以这么认为,即使已经完成了生小孩的任务甚至完全绝经以后,子宫对于女性而言,都是一件价值连城的“文物”!这其实不难理解。人们对成长过程中的特殊物品或旅游纪念品都恋恋不舍,给女性带来每月一次月经的女性特征、为家庭带来孩子的子宫,为什么不能被当成“文物”保护呢?所以,目前对于剔除子宫肌瘤、保留子宫的指征越来越宽。

子宫肌瘤剔除术虽可保留子宫,但术后30%以上的患者会出现肌瘤复发。子宫肌瘤常常是多发的,大小不一,可以长在肌壁间或是黏膜下,有深有浅,手术时不一定都能看得见。加上体内仍存在有利于肌瘤生长的因素,故一定时间后可能又出现肌瘤。资料显示,子宫肌瘤单发者术后复发率为12.9%,多发者术后复发率为47.6%,因此在选择子宫肌瘤剔除术之前,女性朋友对此应有所了解。

而且,并不是所有子宫肌瘤剔除术都能百分百成功。对于数目非常多的子宫肌瘤,剔除手术时出血量会明显多于子宫切除,有时出血甚至多到需要抢救而改行子宫切除。对于因为病情需要而不得已切除子宫的妇女,需要帮助她们消除“女性切除子宫后会很快变老、长出胡子变成男的或者影响性生活等”错误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