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治疗在滤泡淋巴瘤中作用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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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疗是Ⅰ~Ⅱ期 1 ~ 2 级滤泡淋巴瘤的标准治疗。Ⅰ~Ⅱ期 1 ~ 2 级 FL 接受单纯根治性放疗后的 10 年无进展生存(PFS)率为 40 %~ 60 %,10 年总生存(OS)率为 50 %~ 80 %,肿瘤 10 年后极少复发(低于 10%)。但目前对最佳的照射野与照射剂量仍存在争议。回顾性分析显示,Ⅰ~Ⅱ期 1 ~ 2 级滤泡淋巴瘤接受局部受累野、扩大野及全身淋巴结照射均能获得超过 95%的局部控制率,3 种照射范围的 5、10、15 年无进展生存(PFS)率分别为 37%~ 94%、37%~ 82%及 40%~ 75%,5、10、15 年总生存(OS)率分别为 73%~ 93%、46%~ 79%及 40%~ 62%。受累野照射的局部复发率稍高,但扩大野照射并未提高总生存(OS)率,而且增加了毒性反应。放疗失败多发生在治疗后 2 ~ 5 年,且主要为远处复发。鉴于此,目前倾向于推荐局部受累野放疗。滤泡淋巴瘤对放疗敏感,呈较明显的剂量效应关系。研究表明,剂量偏小可导致受照射野内复发,剂量偏大不能提高局部控制率。目前一般认为,亚临床病灶合适的照射剂量为 25 ~ 30 戈瑞,肉眼可见病灶的剂量为 36 ~ 40 戈瑞。目前仍不能明确放疗中加入化疗能否提高早期低度恶性淋巴瘤患者的生存率。多项随机对照研究均未发现Ⅰ~Ⅱ期低度恶性淋巴瘤受累野照射中加入化疗后患者总生存(OS)率有显著差异,但大部分研究的样本量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