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对待放疗引起的肺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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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篷野照射或对肺部浸润的淋巴瘤进行大面积照射,以及非预防性照射时,容易导致明显的肺损伤。放射反应通常出现在分次或单次剂量照射后的 1 ~ 3 个月。如曾使用化疗药物(如使用阿霉素,博来霉素,干扰素等药物),以及在全身照射或骨髓移 植前的诱导化疗,则放射反应可在放疗期间发生。

放射性肺损伤可以表现为放射性肺炎;轻者无症状,炎症可自行消失,重者可发生肺纤维化,导致呼吸困难。近年来,随着三维适形放疗、调强放疗等精确放疗手段在临床的广泛应用,正常肺组织所受到的照射体积和剂量都会受到严格的控制。此外,适当的预防用药,以及出现放射性肺炎后的相关药物治疗,可以将损伤控制在最小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