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放疗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

关注问题

高能放射线在破坏或消灭癌细胞的同时也损害正常细胞,因此存在放疗的副作用。放疗引起的副作用通常分为两种:急性和慢性。急性副作用在治疗后不久就会产生,并且通常在治疗停止后几周内完全消失;慢性副作用可能需要几个月或几年才逐步显现出来,通常是永久性的。

全身反应

表现为一系列的功能紊乱与失调,如精神不振、食欲下降、疲乏、恶心呕吐、食后胀满等,轻微者可不做处理,重者应及时治疗,结合中医中药,提高机体的免疫力。

局部反应

(1) 皮肤:干性皮肤表现为皮肤瘙痒,色素沉着及脱皮,能产生永久浅褐色斑。湿性皮肤表现为照射部位湿疹、水泡,严重时可造成糜烂、破溃。

(2) 黏膜反应:

①轻度表现为口腔黏膜红肿、红斑、充血、分泌物减少,口干、稍痛,进食略少。

②中度表现为口咽部明显充血水肿,斑点状白膜、溃疡形成,有明显疼痛,进食困难。

③重度表现为口腔黏膜极度充血、糜烂、出血、融合成白膜、溃疡加重,并有脓性分泌物,剧痛,患者不能进食,并偶有发热。

(3) 放射性食管炎:急性放射性食管炎是放射线导致食管黏膜损伤、食管的屏障保护功能下降导致的炎症。临床表现为吞咽疼痛,一般在放疗开始后 2 ~ 3 周,4 ~ 5 周左右达到高峰,之后可有所减轻,一直持续到放疗结束后 2 周左右。二级以下放射性食管炎(能进食流质食物)只需要对症处理治疗即可,三级以上放射性食管炎(不能进食)需要管饲要素营养或静脉高营养支持治疗并辅助输液进行抗菌消炎等积极处理,以保证放疗的顺利完成。急性放射性食管炎的发生有很大的个体差异,一般在亚洲人中严重的急性放射性食管炎发生率较欧美人低。合并化疗、糖尿病等情况会增加急性放射性食管炎的发生率。晚期损伤为食管溃疡及食管狭窄,常规分割剂量的外照射放疗一般不会产生食管狭窄,但是高剂量的分割放疗和腔内近距离治疗会产生这一并发症,可以做扩张狭窄处治疗或支架治疗。

(4) 放射性肺炎:急性放射性肺炎是放射治疗肺癌时较多见而且危险较大的并发症。实际上肺照射 2000cGy(cGy 即厘戈瑞,是吸收剂量的专用单位,1Gy=100cGy)后会产生永久性损伤,病理检查可见血管壁增厚,内皮细胞肿胀,纤维栓子形成,肺泡间隔水肿,胶原纤维肿胀。这种改变,每一位受照射的肺癌患者都有,但是大多数不产生症状,此时若有感染,即产生症状,称为急性放射性肺炎。若不产生症状,照射结束后,炎症逐渐吸收、消散,形成不同程度的进行性血管硬化及肺实质的纤维化。肺纤维化发生于照射后 6 个月左右,逐渐加重,一年时达到最严重的地步。放射性肺炎的形成与受照射面积的关系最大,与剂量及分割也有关。机体因素、个体差异、有无慢性肺疾病等也与放射性肺炎的发生有一定关系。放射治疗中联合应用抗癌药物不当可促使放射性肺炎的发生。急性放射性肺炎的症状与体征与一般肺炎无特殊,如咳嗽、咳痰、发烧、胸痛、气短等,查体可以发现啰音,但症状多少、轻重不一,急性放射性肺炎的诊断不困难。一般发生在放射治疗结束后不久,有诱因,如上呼吸道感染等;有肺炎症状及体征;这种 X 射线透视往往不能明辨肺炎,最好拍胸片证实。急性放射性肺炎主要用抗生素、肾上腺皮质激素、支气管扩张剂等治疗,必要时可给予对症治疗如给氧等。肾上腺皮质激素用量要充分,缓慢减量,而且要连续使用数周。

(5) 放射性脊髓病:肺癌放射治疗中应严防放射性脊髓病的发生。重要的是设计及执行治疗计划时,要确保脊髓受量不超过其耐受剂量,即 10 厘米长度内不超过 4500cGy。

(6) 心脏损伤:较少见,多为心包炎。当照射 4281cGy 时心脏并发症出现的概率为 6.6%,化疗可以增加心脏并发症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