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发生的内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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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发生的内因主要是指人体的免疫状态和遗传易感性等内在因素。

人体的免疫系统在正常情况下,能够监控发现、抑制或者杀死大多数生长失控的肿瘤细胞,在普通人群中只有少数人会患恶性肿瘤,老年人由于免疫功能下降,恶性肿瘤的发病率高于人口平均水平。

部分恶性肿瘤具有较强的家族聚集现象,被称为遗传易感性。如对大宗乳腺癌的调查发现,5%~ 10%的乳腺癌是家族性的,假如有一位近亲患乳腺癌,则在有血缘关系的女性亲属中,患病的危险性会增加 1.5 ~ 3 倍;如有两位近亲患乳腺癌,则患病率将增加 7 倍。

人类基因组计划的研究表明,不同个体间 99.9%的基因是相同的,只有 0.1%的基因有差异。正是这极小部分的差异,可能导致了人类个体对肿瘤的易感性和对治疗反应的差异。

某个人虽然可能具备恶性肿瘤发生的内因,但并不意味着他一定会患肿瘤。因为除了内因以外,外因在肿瘤的发病过程中也起着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