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妊娠—哺乳期乳腺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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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哺乳期乳腺癌是指在妊娠期或哺乳期发生的乳腺癌。此类乳腺癌的正规名称应该是“妊娠相关乳腺癌”,指怀孕期间及分娩后 12 个月内诊断为乳腺癌,其发生率为 1/3000 ~ 3/10000孕产妇,占所有乳腺癌的 0.2‰~ 3.8‰。由于孕产妇乳房本身就有肿胀、增大及结节感的改变,此时期乳腺癌的最大问题就是容易诊断延迟,患者往往需要1 ~ 3个月或更长时间才能确诊。因此,持续存在2周以上的乳房肿块应进一步检查,甚至活检。妊娠相关乳腺癌的综合治疗方案与普通乳腺癌相似,但也有特殊之处,最常采用的手术方式是根治性乳房切除术,以对胎儿危险性最小的原则来完成。虽然可选择保乳手术,但考虑胎儿会接触到放射线,放疗应延迟到分娩后进行。在妊娠第4 ~ 6个月和第7 ~ 9个月用 CEF 方案化疗相对安全。终止妊娠似乎不能改善患者生存率,但当母亲的生命受到威胁或胎儿异常时可考虑终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