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癌患者什么时候怀孕比较合适?怎样再孕育健康的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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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复杂的多学科问题。如果乳腺癌患者有生育需求,最好在治疗开始前,预先咨询生殖医学科,综合患者年龄、肿瘤类型、疾病分期、激素受体状态、家庭情况、生育预期等多方面,做好个体化生育评估,考虑生育能力的保存。同时对备孕乳腺癌患者加强病情监测和生育关怀。

目前多数专家认为抗肿瘤治疗完全结束2年以后再生育比较合适。因为乳腺癌在最初的两年内有一个复发高峰窗口期。并且化疗药物如烷化剂(环磷酰胺)等会对卵巢功能造成较大的损伤,需要较长的时间来恢复。对于需要内分泌治疗的年轻患者,建议在完成5年的标准内分泌治疗后再考虑妊娠。但对于乳腺原位癌,因为属于疾病早期,手术结束放疗结束身体恢复后,即可考虑孕育。

除了出于安全性的孕育时机考虑外,孕育的可行性同样也不可忽视。化疗对成熟卵泡的损伤可以引发可逆性停经,对原始卵泡的损伤则可能带来永久性停经以及卵巢早衰,从而导致不育。由于卵巢储备功能随年龄增长而下降,化疗导致卵巢早衰的风险也会随年龄的增长而增加。因此随着治疗周期延长,患者年龄增加,生育能力也会逐渐下降。尤其漫长的内分泌治疗后,患者可能已经不再适合生育,或因内分泌治疗而闭经。研究发现,戈舍瑞林可以减少化疗药物对原始卵泡的损害,从而一定程度上保护卵巢。如果患者较为年轻、肿瘤分期较早,推荐化疗期间联合使用戈舍瑞林。如果患者年龄相对较大、治疗后卵巢功能丧失可能性大者,则建议考虑选择人工辅助生殖技术。但辅助生殖技术需要进行超刺激排卵,注射卵泡刺激素,对于激素受体阳性的患者,有可能会加速肿瘤的生长、复发或转移。所以需要充分权衡利弊后再行方案制定。如患者愿意,可以通过收养孩子来陪伴孩子成长,达到家庭完整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