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宫颈癌治疗后,怎样随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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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宫颈癌在手术后,若不需要放化疗,术后第1月应复查,检查宫颈锥切伤口或阴道残端愈合情况。术后3个月再次复查,复查内容包括妇科检查、宫颈液基细胞学检查或阴道残端细胞学检查联合HPV、肿瘤标记物CA125(腺癌)SCCA(鳞癌)、盆腔B超检查。(若怀疑复发,考虑行PET-CT评估全身情况,且在复发治疗前需经病理证实)。之后术后2年内每3个月复查1次,第3-5年内每半年复查1次。5年以后可每年复查1次。复查内容同前。若术后需要放化疗,需要在外照射治疗前确保腹部伤口已愈合,后装治疗前确保阴道残端已愈合。完成放化疗后随访的时间及内容与手术后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