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疗在胃癌治疗中的作用和地位是何时确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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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梅奥医学中心以及胃肠道协作组是较早进行胃癌放疗研究的中心。早在 20 世纪 60 年代,他们就对不可切除胃癌患者接受放疗和放化疗是否可以增加手术切除率进行研究。他们发现,在接受放疗后肿瘤有退缩可行手术切除的患者有生存获益。而且在比较单纯放疗和放化疗两种治疗方式后,采用放化疗联合的方式有更高的生存获益。在当时的医疗水平下,对不可切除的胃癌在放化疗后接受手术治疗得了 18%~ 23% 的 5 年生存率。这项研究奠定了放疗在胃癌治疗的地位。

然而,在 2014 年 ASCO(美国临床肿瘤学年会)上刚公布的胃癌辅助化放疗试验(ARTIST)Ⅲ期最终结果分析显示对于根治性切除和扩大 D2 淋巴结清扫术患者而言,与术后化疗相比,术后放化疗并未明显增加患者的生存获益。在这一涉及 458 例患者的研究中,228 例患者随机分配到 XP 组(接受 6 个周期的 XP 化疗方案,卡培他滨,每日 2000 毫克 / 立方米,从第 1 ~ 14 天+ 顺铂,第 1 天 60毫克 / 立方米,每 3 周重复)。230 例患者随机分配到 XP/XRT/XP 组(接受 2 个周期 XP 化疗序贯 45Gy 放疗,卡培他滨 1650 毫克 / 立方米 / 天,维持 5 周 +2 个周期 XP 化疗)。在最终的分析中,放疗增加到 XP 化疗没有显著延长无疾病生存期(HR 1.352,95% CI 0.952-1.922;P=0.0922)。然而,对于肠道亚型,与只接受 XP 化疗相比,XP/XRT/XP 组的无疾病生存期明显延长(HR 2.883,95% CI 1.36-6.111;P=0.0057)。相比之下,在弥漫型胃癌中,放疗增加到 XP 没有明显延长无疾病生存期(HR 1.161,95% CI 0.753-1.791; P=0.4985)。